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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混合所有制改革应强化混合制
更新时间: 2014-03-05
【文章正文】 |
在新一轮国企改革中,混合所有制改革成为焦点话题。国有资本如何进退?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如何定位?就此,上证报记者日前独家专访了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主席季晓南。 记者:混合所有制改革备受关注,您认为改革可以采取哪些方式?国企上市公司中,国资“一股独大”的问题如何解决? 季晓南: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什么是混合所有制?混合所有制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方向,股份制是混合所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但不能将混合所有制等同于股份制。只要符合不同所有制资本的组合,形成的企业组织形式都是混合所有制。总体而言,混合所有制改革应该淡化所有制、强化混合制;淡化国有企业、强化国有资本。这样资本才有流动性,才可以优化配置。 关于减持国有股的比重问题,多数大型国企上市公司都有减持国有股的想法。但以何种方式减持,二级市场是否承受得了?是通过大宗交易折价转让,还是允许外资购买国有股?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 记者:国企进军电商、移动互联网、文化娱乐等新兴产业,国有资本是否需要提升在该领域的地位和控制力,通过何种方式实现? 季晓南:从中央对国有经济的定位来讲,是支持鼓励国有资本更多地进入关系国家安全以及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中。目前,在新能源、宽带、航天、军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国企和央企是主力军。 但在互联网、电商等很多应用型、中小型的新兴产业中,央企、国企的反应速度虽不如民企,但这些也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领域,央企也不能太落后,这个问题需要重视。 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成立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投资公司在国资委及国企之间,处于何种地位? 季晓南:在中石化、中石油、宝钢、鞍钢等特大型国有企业方面,在其和国资委之间再搞个资本运营公司,这个问题一直有争论。我个人认为,不能一刀切。 从我国国企的实际出发,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的思路可以设想为:第一,对大型和特大型企业继续推进股份制改革,条件具备的加快实现整体上市;第二,由国务院或国资委授予其大型国企资本运营的权力;第三,享有国有资本运营权力的大型国企与所属二级公司、三级公司之间也有一个如何合理划分管理权限的问题,需要相应进行调整;第四,对于国资委管理的具有国有资本运营或投资职能的一些公司,如,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国新控股公司、中国诚通控股集团以及华润集团、中粮集团、中国通用技术集团等,根据《决定》精神和要求,选择部分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或投资公司;第五,对规模较小并且不承担保障性功能的国有企业,可以按行业分类,由国有资本运营公司行使股权管理职能,或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投资收益进行布局结构的调整。 记者:有观点认为,“国企改革,烂公司更有看头。”意思是,相比在管理、产品质量、营销等各方面有很高水平的公司而言,那些本身治理不是太好的公司,引进民资能够改善国企,让国企的效率得到提高。您怎么看? 季晓南:这不太可能,民企更懂得趋利避害,对优质资产感兴趣。不过,如果公司只是管理问题导致运营不善,资产是有价值的,那民企会愿意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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