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再紧平台贷款 时间:2013-03-14 08:29 点击:351 字体:小 中 大 【财新网】(记者 李小晓)针对全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的不断累积,银监会继去年的12号文后,针对2013年再出新规。 根据财新记者获得的《中国银监会关于加强2013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讨论稿)》(下称《指导意见》),银监会要求2013年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遵循“控制总量、优化结构、隔离风险、明晰职责”的总体思路,以政策不变为基调,以降旧控新为重点,以风险缓释为目标,继续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管控工作。 银监会主席尚福林3月7日对媒体表示,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规模为9.3万亿元,两年只增长了2%,总量规模得到了控制。 本次的《指导意见》延续了银监会对融资平台历年来“降旧控新”的宗旨,但画出了两道具体红线,一是融资平台贷款余额较2011年末不得增加;二是各银行应融资平台贷款占全部人民币贷款的比重不超过本行2012年末水平。 根据463号文的思路,《指导意见》还规定,新增平台贷款必须满足六大条件,一是不能以BT回购方式举债;二是不能将公益性资产和不符合规定的储备土地作为资本注入;三是偿债资金来源中不包括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四是现金流全覆盖;五是抵押担保符合现行规定,地方政府不能直接或间接提供担保;六是融资平台存量贷款中需要财政偿还的部分已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并已落实预算资金来源。 《指导意见》还规定,新增贷款不能采取回购、政府担保等内容和去年12月四部委联合下发的463号文一脉相承,城投公司人士认为,回购和担保等方式的确造成一些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假如当地财力不足以偿还将造成系统性风险,因此这样的监管规定合情合理。 在贷款投向上,《指导意见》给出了六大方向,其中经济适用房没有出现在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支持方向中。 六大贷款投向分别是:一是符合《公路法》的收费公路项目;二是国务院审批或核准通过且资本金到位的重大项目;三是列入国土资源部名录的土地储备机构的土地储备贷款;四是公租房、廉租房、棚户区改造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五是农发行支持且符合中央政策的农田水利类项目;六是工程进度达到60%以上,且现金流测算达到全覆盖的在建项目。 此外,《指导意见》也重复强调了一些12号文中的既有规定,例如按照“全覆盖”、“基本覆盖”、“半覆盖”、“无覆盖”对平台进行风险动态定性,按照“支持类、维持类、压缩类”进行信贷分类等。对此,银行人士和城投人士都表示是“老调重弹,一直都是这样做的”。 银监会已经连续三年在年初下发文件规范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2011年,银监会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工作的通知》;2012年初,银监下发了《关于加强2012年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风险监管的指导意见》。每年的文件都有一个相同的主题,即“降旧控新”,强调当年各银行年度信贷计划不得新增融资平台贷款规模。